一、补助对象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包含脱贫不稳定户及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已纳入异地搬迁及经相关部门重新核实取消资格的不得再次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符合以上条件的危改对象,不受指标限制,应改尽改。
二、危改程序
1.申请。由农户本人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对于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居)委会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2.开展身份认定。住建部门向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提供经镇(街道办、管委会)审核的,申请纳入农村住房保障的对象名单。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困户(包含脱贫不稳定户及边缘易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3.组织危房鉴定。对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的,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
4.逐级审核审批。按照“村评议、镇(街道办、管委会)审核、区级审批”工作程序,逐级审核审批、公告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5.开展信息比对。纳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的对象,将在“省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信息比对,有负面清单的,不得纳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范围。
三、补助标准
按照D级房屋重建2.5万元/户,C级房屋维修加固1.2万元/户的标准执行;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按照D级房屋重建1.5万元/户,C级维修加固0.9万元/户标准执行。以镇为单位,各镇(场)根据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施工难易度、改造方式等确定差异化的分类补助金额,并在村、镇两级公示后实施。
四、等级鉴定
对C级和D级农村危房实施改造,由镇城建办组织认定。C级危房是指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需修缮加固。D级危房是指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必须拆除重建。
五、基本保障
危房改造后必须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