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财政金融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2-01-14 09:17
  • 信息来源: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 编辑: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审核: 财政金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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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财政金融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不断加强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高新区财政金融局作为管委会内设部门,在管委会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规范做好本部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财政资金等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高新区财政金融局严格落实预算法规定要求,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财政预算”“财政决算”栏目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组织各预算部门法定时限内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财政预算”“财政决算”栏目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在“惠民惠农政策”栏目公开补贴资金情况;在“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栏目公开了重要政策、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等内容;在“审计报告”栏目公开工程项目审计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流程、办理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答复应诉、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答复模板等予以规范。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立工作台账,实行跟踪督办,确保在法定20个工作日内办结。规范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通过申请人指定方式送达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依据《条例》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文件,按照管委会“一网一号”信息发布审查表和程序,及时申请管委会予以公示。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高新区财政金融局作为管委会内设机构,没有自己的网站,统一按照管委会规定,规范展示各要素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对主动公开内容,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对照指标逐一清理,着力查漏补缺,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推动政务公开透明化、公开化,2021年无违规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发情况。2021年度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未向管委会建议制定规章,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二是权责清单公开情况。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共有权责清单2项,已全部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公开。其中:“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行政确认类1项,“《财政票据领用证》办理 公共服务类 1项。

三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公开情况。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没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限。

四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情况。2021年,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受单位性质和体制以及承担职能原因,根据“三定方案”,我局作为管委会内设机构,部分栏目都是链接管委会公开内容。也存在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把信息报送与考核相结合,提高财政系统干部队伍政务信息公开意识。2022年,我局将按照《条例》有关要求,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一步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财政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财政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在2021年度无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度,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未收到和分配建议提案。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高新区财政金融局作为管委会内设机构,严格按照管委会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对主动公开事项认真梳理,及时公开。

(四)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高新区财政金融局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在对应栏目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对不涉及本部门的信息未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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